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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C    文章来源:省物价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2

陕西省物价局
关于严格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稳定液化气价格的紧急通知
发表时间: 2007-1-5 9:56:18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中石油咸阳石油助剂厂,中石化西安石化厂:

  双节临近,部分地方出现了民用液化气价格上涨现象。为了稳定液化气市场价格,保护消费者利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稳定液化气价格的紧急通知》(发改电〔2006〕425号)精神,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液化气价格监管和监测,按照我局规定的作价办法从严控制各项费用,切实管理好民用液化气市场价格,保证市场供应。同时要制定液化气等民用燃料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的紧急预案,当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及时采取临时干预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二、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2007年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认真组织力量,加强液化气市场价格检查,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价格干预措施,以及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经营单位和个人,要从严查处,切实维护液化气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液化气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液化气有关价格政策规定,按照与汽油出厂价的合理比价关系确定出厂价格,不得擅自突破。省延长石油集团公司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维护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优先保证省内市场供应,并将价格变动情况及时报我局。

  四、各地物价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液化气市场的整顿工作,规范液化气市场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和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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