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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F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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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交通局 安价发[2006]49号 关于安康城区出租小汽车客运价格的批复 汉滨区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关于上报安康城区出租车价格调整的报告》(汉区价费发[2006]31号)收悉。根据《安康市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适当调整出租车价格的意见,结合实际,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出租小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安康城区客运出租小汽车不分排量起租里程为2公里,起租价格为4元。超公里租价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排量1.6升以上(含1.6升)每超1公里加收1.4元,排量1.6升以下(不含1.6升)每超1公里加收1.2元。 二、等候费:乘客要求停车等候的,等候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含10分钟)不收费,超过10分钟的,每等候10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的等候费。 三、其他相关规定仍按安康市物价局《关于安康城区出租车和公交车客运价格的通知》(安价发[2005]83号)执行。 四、新的价格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安康市物价局 安康市交通局 二00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出租车 价格 批复 抄 送:市政府,省物价局、交通厅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警察支队、信访局,消费者协会,各新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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