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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F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物价局

    交通局

 

安价发[2006]49号

关于安康城区出租小汽车客运价格的批复

汉滨区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关于上报安康城区出租车价格调整的报告》(汉区价费发[2006]31号)收悉。根据《安康市2006年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适当调整出租车价格的意见,结合实际,经研究,同意你们关于出租小汽车客运价格调整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安康城区客运出租小汽车不分排量起租里程为2公里,起租价格为4元。超公里租价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即排量1.6升以上(含1.6升)每超1公里加收1.4元,排量1.6升以下(不含1.6升)每超1公里加收1.2元。

二、等候费:乘客要求停车等候的,等候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含10分钟)不收费,超过10分钟的,每等候10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的等候费。

三、其他相关规定仍按安康市物价局《关于安康城区出租车和公交车客运价格的通知》(安价发[2005]83号)执行。

四、新的价格自2006年5月1日起执行。

 

安康市物价局          安康市交通局

00六年四月十九日

主题词:出租车  价格   批复

  送:市政府,省物价局、交通厅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警察支队、信访局,消费者协会,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物价局综合科印制               2006年4月1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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