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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价格: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这一价格术语习惯上叫"离岸价格"。按照国际贸易惯例的一般解释,F.O.B.条件下,买卖双方的具体责任分别为: 卖方责任:(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对方;(2)负担货物在装上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4)负责提供有关货运单据。
买方责任:(1)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期、船名及时通知卖方;(2)负担货物在装上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货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4)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运费,办理在目的港的收货和进口手续。
到岸价格: C.I.F.…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这一价格术语习惯上又称为"到岸价格",按照国际贸易惯例的一般解释,在C.I.F.条件下,买卖双方的责任如下:
卖方责任:(1)负责租船或订舱,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通知买方;(2)负责货物装上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3)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4)负责办理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5)负责提供有关货运单据,包括正式的保险单据。买方责任:(1)负担货物装上船以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2)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货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3)办理在目的港收货的进口手续。
离岸加运费价格:
C.F.R.…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 成本加运费价格术语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也可缩写为C.&.F。这一价格术语是指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装上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只,支付运费,并负责货物装船以前的各项费用与风险。C.F.R.与C.I.F.不同之处在于:按C.F.R.价格成交,卖方不负责办理投保手续和支付保险费,除此之外,买卖双方的责任划分同C.I.F.基本上是相同的,但须特别指出的是,按多数国家的贸易惯例,C.F.R.条件下,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投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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